万荣县关于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告
万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就业优先战略和省、市、县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面向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灵活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决定对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实施2023年度养老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要求
(一)具有万荣县城镇户口或原工作单位在万荣的。
(二)2023年8月之前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了我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
(三)符合以下三类情况之一
1、“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
2、创业失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
3、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二、补贴方法
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三、所需资料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万荣县人社局申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申报表》;
2、“4050”人员需提供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取得的《万荣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招工表的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下岗证明)、首次创业失败人员提供从事曾经营企业或店铺的注销证明、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度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就业与社会保障中心一楼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证显示是灵活就业的);
6、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7、一寸红底照片1张。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31日(周六、日除外),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补贴资格。
五、申报地点
万荣县人社局二楼204房
附件:
1.万荣县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表.xls
2.2023年度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申报表.xls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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