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3-8-22 08:57:05

河津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清风廉韵”书法、绘画、摄影展征稿启事

河津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清风廉韵”书画摄影展征稿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持续增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影响力,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涵养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奋力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以鲜活的艺术语言,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清廉价值理念,不断实现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和、社会清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之际,河津市纪委监委与运城市书法家协会、河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津市书法家协会、河津市美术家协会、河津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清风廉韵”书法、绘画、摄影展,现面向全运城市征集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河津市纪委监委

    运城市书法家协会

    河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河津市书法家协会

    河津市美术家协会

    河津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要求

    书画作品:提倡书写与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传承红色经典等主题相关的内容,包括警句、诗词、楹联、文赋等。作品应保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注明内容出处。提倡自撰内容,体裁不限。

    摄影作品:围绕“清风廉韵”主题,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立意新颖、寓意深刻,突出政治性、蕴含思想性、注重艺术性。作品内容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道德规范,不得误导公众认知,不得剽窃抄袭,不得含有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封建迷信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保证所提交的参赛作品由参赛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并对参赛作品应享有完整和合法的著作权,且保证参赛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参赛作品违法或侵权而产生的一切纠纷、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注:不接收以往的获奖作品)

    三、投稿方式

    书画作品:

    1.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绘画作品只接收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作品一律为竖式。不接收册页和长卷作品,不符合尺寸及要求者不予评选。

    2.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每件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河津市惠源巷西10排1号金墨学堂。

   收件人:王女士13466960748。

    摄影作品:

    所有投稿作品为电子版,JPG格式,每幅不低于5M,分辨率300dpi。作品要求为人文纪实类与风光景物类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器材不限。

    组照每组不少于4幅不超过8幅,一组为一幅。

    投稿文件夹命名为“清风廉韵”+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文件夹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组委会邮箱:hjsyjxh@163.com。

   联系人:贺正彦 13383595696。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不接受逾期作品。摄影作品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五、评选和展览

    预计本次展览作品200余幅(件),其中书法作品100幅、绘画作品50幅、摄影作品50幅。

    获奖作品:

   书法作品15名,每人奖金1500元。

    绘画作品6名,每人奖金2000元。

    摄影作品6名,每人奖金2000元。

    优秀作品:

    书法作品85名,每人奖金100元。

    绘画作品44名,每人奖金100元。

    摄影作品44名,每人奖金100元。

    所有入展的获奖作品、优秀作品均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1.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展览等权利。主办方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宣传,不再向作者取得授权,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2.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还获奖作品。

    3.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所有规定。

       “清风廉韵”书画摄影展组委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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