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申请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的公告
新绛县申请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申请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岗补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稳岗补助的申请对象、条件和补助标准
1、申请对象:具有新绛县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的脱贫户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
2、申请条件:2023-2025年,对当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可申请稳岗补助。
3、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补助。
二、稳岗补助的申请、经办流程
1、个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在外务工未返回的,经本人同意,可委托本人亲属、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或劳务输出机构代为申请。
2、村级审核公示。以村级务工就业台账为基础,行政村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后公示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上报所在乡镇。
3、镇级审核。申请人户籍所在镇对行政村初审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就业状况进行审核,并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比对无误后以公函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县级复核公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5、补助发放。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将申领名册及补助金额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材料
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一卡通”账号、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若本人没有“一卡通”卡,可提供本人亲属“一卡通”账号来领取,以村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
四、不予补助的情形
1、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不予补助。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予补助。
3、自主创业的,其本人、配偶和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直系亲属不予补助。
五、稳岗补助申请资料报送地址:
新绛县人社局西楼
联系人:杨凯强联系电话:0359-75231751763556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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