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的公示
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的公示为了推动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若干措施落实,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倍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和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14号)和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摸底及加快龙头企业发展项目实施进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区实施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工作。
一、补助要求
1、项目单位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山西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项目实施地在山西省。
3、农产品精深加工设备购置投资超过300万元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
4、购置设备已到位,并取得发票、付款证明等资料;或已签定设备购置合同,设备购置合同与项目建设内容应统一,并在本年度内完成设备购置、调试、安装。设备购置款支付凭证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5、购置设备不包括二手设备、融资租赁设备、同一法人不同企业间设备购置。
通过对全区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进行摸底,山西明收食品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3天(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
联系电话:0359-2360191
电子邮箱:yhnwcyhbgs@126.com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044000
附件:新注册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摸底情况表.xls
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7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