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2023年10-12月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情况公示
运城市2023年10-12月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情况公示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规定,经市局就业促进科审核,拟预拨付2023年第四季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社保补贴。
根据运城市直各用人单位报回使用管理公益岗人员2023年第四季度《用人单位补贴申请表》和《资金预算明细表》,经统计核算,确定符合规定的有市公安局、审计局等50家170人,2023年第四季度应预拨岗位补贴716760元、社保补贴328932.6元;另因7月份社保基数上调,1-9月社保补缴82221.95元,共计1127914.55 元。因2023年第三季度结余28588.48元(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运城市委员会、运城市第二实验中学公益岗人员提前离职,结余资金共计7296.05元,将全额返回市就业服务中心账户),故此季度实际拨付资金为1106622.12元,该项费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运城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部反映。
附件:1.运城市2023年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社保补贴预拨资金汇总表;
2.运城市2023年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运城市2023年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社保补贴预拨资金汇总表 .xls
运城市2023年第四季度(10-12月)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xls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0359-2089925
市就业服务中心:0359—2222571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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