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务工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2023年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务工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告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乡振发11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政策,现发布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吸纳务工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一、补贴项目: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范围:河津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和人社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
三、补贴条件: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就业的,按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补贴标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为每吸纳一人给予帮扶车间补助1500元。社保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基数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申请方式和申报材料:
(一)吸纳就业申请补贴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就业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业务承揽协议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承揽业务收入)支付凭证等就业证明材料,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身份证明等。就业证明材料以证明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获得收入实现就业为标准,不要求全部提供。
(二)社会保险申请补贴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六、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31日
联系人:廉建勋、
电话:0359-5755108
申报地点:延平街与永兴路交叉口社保和就业保障大楼(610办公室)。
(备注: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实地审核查阅相关原件。)
河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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