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济市渔业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永济市渔业项目申报指南为进一步夯实渔业发展基础,拓宽渔业发展空间,加快渔业转型升级,强化渔业安全生产,持续提升我市渔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不断增加农(渔)民收入,打造永济渔业品牌优势,全面推进全市渔业健康发展,努力率先实现渔业现代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渔业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
一、晋财农〔2023〕153号和晋农发〔2023〕116号文件,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275万元,主要用于:1、陆基池(桶)养殖尾水治理3000立方水体;2、建设宜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场1个300亩;3、对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奖补;4、池塘循环水分区净化养殖模式试验示范;5、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建设。
1、建设要求:
通过实施专项项目,补齐渔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渔业产能和效益显著提升,黄河渔业资源保护和渔政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为全方位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建设内容:
(1)陆基池(桶)养殖尾水治理3000立方水体。重点支持与排污系统配套的沉淀池、过滤池、生物净化池建设,配备微滤设备、循环水净化处理设备、水质监测设备等。
(2)建设宜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场1个300亩。重点推广盐碱地集约化小棚养虾、盐碱地“棚-塘接力”养虾等技术模式。重点支持虾苗淡化车间、标粗温棚、养虾小棚、养虾池塘新改建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3)对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予以奖补;
(4)实施池塘循环水分区净化养殖模式试验示范。主要支持建设购置试验示范相关设施设备,购买苗种、饲料等渔业生产资料。
(5)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建设。主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美化绿化等。
3、项目布局及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为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 100%(未被抽检年份视同合格),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项目区域需在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不存在土地、水域使用争议;
(3)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需持有选址区域有效期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和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并且原则上单个主体池塘集中连片100亩以上;
(4)陆基池(桶)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区域需有效期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且原则上单个主体养殖水体1000m3 以上;
4、补助标准:陆基池(桶)养殖尾水治理每立方水体补助不超150元,宜渔盐碱地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每亩补助不超3000元,上述各类项目单个主体补助上限不超100万元。2023年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奖补10万元。
5、补助方式:新技术和名优新品种养殖试验示范、渔政管理和渔业资源保护项目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其余项目补助方式均采取“先建后补”。
二、晋财农〔2023〕173号和晋农发〔2023〕117号文件,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2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2个4000立方水体。
1、建设要求:
立足我市渔业发展实际,通过实施渔业补助项目,进一步夯实渔业发展基础,拓宽渔业发展空间,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为加快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渔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建设内容:
建设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2个4000立方水体。重点推广车间陆基池(桶)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重点支持建设新型陆基养殖池(桶),配备保温设施、精准投饲、起捕采收、水质监控、环境调控、循环水净化处理、杀菌消毒、水体循环和控温等设施装备,搭建物联网系统等。
3、项目布局及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为省内已经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为 100%(未被抽检年份视同合格),并正常经营的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2)项目区域需在省及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限养区内,不存在土地、水域使用争议;
(4)陆基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建设区域需具有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且原则上单个主体养殖水体1000m3 以上;
4、补助标准:建设工厂化设施渔业养殖场4000立方水体,每立方水体补助300元,共补助120万元。
5、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
三、晋财农〔2023〕173号和晋农发〔2023〕117号文件,下达我市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种业)4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黄河鲤1000组,赤眼鳟300组;保种乌苏里拟鲿5000组,保种黄河鲶500组。
1、建设要求:通过保护土著鱼种,有利于恢复黄河生态环境,调整水产品养殖结构,促进渔业经济发展,保护水生生物种群的性状稳定,改良水产苗种,增强水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建设内容:
拟选择两家水产良种场完成保护黄河鲤1000组,赤眼鳟300组;保种乌苏里拟鲿5000组,保种黄河鲶500组。
3、项目布局及申报条件:
拟保种的单位需持有有效期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优先支持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
补助标准:每个良种场补助20万元,共补助40万元。
5、补助方式: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
申报日期:2024年3月12日—2023年3月15日
联 系 人:郑启龙 联系电话:0359-8022217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通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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