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柯一梦 发表于 2024-3-16 19:33:08

今日热点农村宅基地拆迁:遭遇以租代征该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情况,农民不得不将土地交出,而却不知道自己的补偿从何说起。农民朋友能明白的是,自己将长期不再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将土地“租”了去,却与开发商联合施商业建设,这样的“以租代征”行为,如果是你遇到了,你会怎么想,又会怎么办呢据北京市在明律师事务所电话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其发展还会处于很好的态势。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
的“以租代征”行为,常见于征收拆迁中。这主要是因为通过“租用”土地来行商业建设的话,征收拆迁方只需要在一开始象征性的给农民一些“租金”支出,而换来的是免去了诸多繁杂的法定土地征收程序,强拆手段随即推进;再加上能规避很多的税费缴纳,节约了征收拆迁成本。
还有个别村沦为非法占用耕地的“帮凶,伺机高价转让或牟取高额拆迁回报……这对征收拆迁方可谓是一本万利的事情,所以很多地区的征收拆迁方利用“租用”土地的义,来达到征收拆迁的目的。但很显然,这会大大侵害被征收农民的利益,这在风序良俗上说不过去,在法律上也违反了相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第44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本条第二款、第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由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需要经过土地征收程序,土地征收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而从事来看,地方的“以租代征”是未办理合法手续,私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因此,以租代征是严重违背土地管理法的行为。
所以,对于农民朋友来说,土地被“以租代征”不仅侵害了农民朋友的知情权、财产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等,更为严重的是会大幅度的损害征收补偿利益。那如果面对这样的情况,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做呢

1、申请信息公开
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是被征收人非常重要的维权手段。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能了解所做重大行政决定的细节和大概程序,以及是否合法合理。对于被征用的土地,到底是合法征收还是被“以租代征”,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申请看出端倪,从而为维权奠定基础。
2、适时进行复议、诉讼
对于地方的不合法或行为,只有法律才是仅有能抗衡的正当武器。
3、高水准的协商谈判能力
不管是征收拆迁,还是土地租用,说到底都是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的博弈。此时,高水准的协商谈判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既要有专业拆迁法律的知识运用储备,又要有心理学人士的素养,还要知道如何与拆迁方周旋,这也就需要征收拆迁经验丰富了。而被征收的老百姓很显然不能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对于土地被“以租代征”的朋友们来说,您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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