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权利的期限
在现实社会中,根据我国对婚姻的作出规定,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可以成为婚姻撤销的事由。而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那么,如何申请撤销婚姻?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权利的时效是多久呢?对此,上海离婚纠纷律师在下文为你具体介绍。一、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权利的期限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具体如下所述:
可撤销婚姻,是指不完全具备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
诉讼离婚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当事人若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自己的相关主张,则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面临败诉的危险!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如何申请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三、可撤销婚姻是指什么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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