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四技法构成了篆刻的形式美
吴让之:生气远出
篆刻艺术自从明代文人兴起,发展到今天,在创作上渐渐形成为二元论,即一、形式论;二、形式与文字内容结合论,那形式美是由哪几方面所构成的呢?
(1)字法:字法是了解古文字所组成的固有构件,这是一个文字的基础。准确性是书写的先决条件。古文字由于历史时代的演变,书写也有演变,汇入一个玺印中,必须统一,方能和谐,所以有选择性。正如明代朱简说的:“商周款识,内有形象、假借等字,与今义不同,不深考据,不可妄用。”(《印章要论》)作为玺印中的文字,还有一个有否艺术性的条件。
(2)篆法:字书里现成的篆字,仅是篆刻的素材,要经过篆刻家根据印章之法的需要进行加工的字,才成为艺术,所以,篆法是篆书艺术的创作。李阳冰论篆说:“点不变谓之布棋,画不变谓之布算;方不变谓之斗,圆不变谓之环。”这种书法理论,可以用之于篆印。明代周公谨说:“繁则减除,简则添续,终而复始,死而后复生”;朱简提出的“穷究偏旁,博综形象”可为篆法概括了要领。
(3)刀法:所谓“篆刻”,除了“篆”外,就依赖于“刻”。“刻”是篆刻创作的核心,是创作方法中最活跃的因素。篆刻的刀法,不是像刻碑那样依照笔画墨线来刻的,而是有刀的主观能动性。明代篆刻理论家周公谨提倡刀法创造意象,他说:“刻壮须有势,令如长鲸饮海,又须俊洁勿臃肿,令如绵里藏针;刻细须有情,令如时女步春,又须隽爽勿离澌,令如高柳垂丝。刻承接处须便捷,令如弹丸脱手;刻点缀处须轻盈,令如落花依草;刻转折处须圆活,令如顺风鸿毛;刻断绝处须陆续,令如长虹竞天;刻落手处须大胆,令如壮士舞剑;刻收拾处须小心,令如美人拈针。”朱简认为“刀法者所以传笔法也”,“如笔之有起伏,有转折,有缓急,各完笔意,不得孟浪,非雕镂刻画以钝为古,以碎为奇之刀也。”明代在理论上是超前的,但很少作品已体现出上述的刀法。刀法真正在创作上着重地表现出来,当在清代。浙派篆刻在刀法上的表现是划时代的,它用的切刀,在一个长笔画中分段缓进,使线条呈曲折状,如书法中的老树枯藤,使汉印形式具有强烈的个性。后来的赵之谦求浑厚,吴昌硕求浑穆雄隽,齐白石求痛快,都各有特色。
(4)章法:历来论者最多。周公谨非常强调立体感,如他说:“字简须劲,令如太华孤峰;字繁须绵,令如重山叠翠。”到了吴昌硕,把多重的格界布于章法,并把残破作为重要艺术手段;赵石创造了一种“光感”,都增加了章法的内容。总的说,章法是研究篆刻文字分布中的“矛盾对立、统一”的问题,邓散木在《篆刻学》中作了比较全面的概括,即:临古、疏密、轻重、增损、屈伸、挪让、承应、巧拙、宜忌、变化、盘错、离合、界画、边缘等十四个方面,可谓集章法之大成。
以上四法,构成了篆刻创作的形式美,形成为形式论。但这四者是一个统一体,在创作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胜于一方面,失于一方面,这种情况可说是不完美的。四法从实践到理论,综合起来就是篆刻艺术技法。
作者简介:叶一苇(1918.4.13—2013.2.26),男,字航之,号纵如,别署熟溪子、龙马山人,浙江省武义县人,西泠印社原理事,著名书法篆刻家,篆刻理论家,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原顾问,浙江省文史研究馆原馆员,浙江省电力书法家协会原顾问,浙江省之江诗社原顾问,杭州市政协诗社原副社长,武义县书法家协会原名誉主席。2001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有突出贡献的老文艺家”金质奖章。2013年2月26日,叶一苇同志在家乡浙江武义病逝,享年9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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