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镇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拟进行审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运城市万荣县通化镇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6日(3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4536999
通讯地址:万荣县政务大厅47号窗口
邮 编:044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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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万荣县通化镇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通化镇镇区东侧荒沟北部
万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新蓝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704m2,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600m3/d,建设污水主管线200m。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及办公场所、绿化、硬化、供配电等配套附属设施,污水处理采用A2O+MBR 工艺,主要建筑物包括办公室、设备间、配电室,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栅池、调节池、消毒池、污泥贮存池等,主要设备包括格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板框压滤机等,配套检查井、溢流井共5 座。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施工前将现有场地内灰粉清理干净,防止土壤污染的同时,防止随雨水外溢;施工道路应定时清扫,保持施工道路的清洁。 (2)洒水措施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洒水作用的效果,由使用频率而定,一般有效的洒水计划可减低50%以上的逸散性粉尘。为了防治洒水过多导致场地水土流失,评价要求施工洒水遵循少量多次的原则,施工现场每天洒水2~4次,每次洒水时控制洒水水量,以每次施工场地表面不起尘为准,派专人负责,严禁出现因洒水导致水土流失到施工场地外的情况。 (3)水泥、黄沙等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应堆放于堆棚内,采用防尘布遮盖,减少扬尘。同时使用成品混凝土,减少水泥、沙石搅合过程产生的扬尘。 (4)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对于运输过程产生的撒漏,本项目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均有责任对其进行清理,建设单位也可委托环卫部门,对运输整个线路分段并派专人负责,保证撒漏得到及时有效的清理。 (5)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其它控制要求:在施工工程中严禁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等会产生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两部分。 (1)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废水 ①项目在施工场地设置2m3废水收集池,废水经除油、沉淀等初级简易处理后用于场地和场外道路洒水。 ②清洗车辆废水必须要求定点。清洗场必须经水泥硬化,并布置集水沟收集废水,经除油、沉淀后可用于场地洒水。 ③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安排特定人员注意天气预报,对露天堆放的施工材料、土堆、沙堆和回填物进行了遮挡,避免物料随雨水流失而产生的不必要的污染。 ④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产生量较小,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声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机械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从噪声的源头上进行控制。 (2)应注意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一直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维持施工机械低声级水平。给在较高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并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业时间或进行工作轮换。 (3)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禁止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若必要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天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报,并说明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应限制车速、减少鸣笛,并且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并禁止在午间休息时段和夜间进行运输。 (4)对位置相对固定的产噪机械设备统一转移至远离办公区的场地,能设在棚内操作的应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也应适当建立围隔声障。 4、固废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废木板等,均由施工单位回收。废建筑垃圾、废弃渣可优先考虑用于站区道路建设,剩余弃渣量较少,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 (2)生活垃圾:场内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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