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招募公益性民办非营利性组织摸排梳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基本信息
为全面掌握我市未成年人中部分特殊群体以及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进一步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向纵深。运城市民政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募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一、购买服务事项时限
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期限是2021年7月25日-10月10日(暂定,可根据工作量适当修订)。
二、购买服务具体内容
(一)针对全市2172个行政村和196个社区居委会开展摸排梳理工作,采集疑似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疑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金民工程”信息系统所需录入的完整信息)。
(二)完成所有对象采集信息录入“金民工程”信息系统工作。
(三)在全市2172个行政村和196个社区居委会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机构的资质条件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规定,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益性民办非营利性组织;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信息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
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四、社会组织机构选定
由我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评审小组,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以及有意向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递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评审选定。
五、有关要求
有意向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应当递交以下资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年检结论、年度报告、以往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情况(包括承接数量、实现社会效益的佐证材料)等相关资料;
(二)完成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含人员配置、工作具体举措、承接服务报价等内容;
(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机构章)请于7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未选定的社会服务组织所递交资料不退回。
(联系电话:2660585 联系人:薛志勇)
特此公告!
运城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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