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1-7-28 11:16:01

永济市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用于设施农业发展

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快设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优先用于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晋农组办法【2021】25号)文件精神,决定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倾斜用于设施农业,根据设施农业项目资金缺口摸底表,下达永济市重点倾斜用于设施农业财政衔接资金。为确保该项资金公平公正有效利用,促进我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现予以公示:

  一、支持范围。支持项目原则上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一产高质量高速发展(一季度新建设施蔬菜)项目和2021年新建设施蔬菜项目中选择。

  二、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新建(改建、扩建)农业设施、基础设施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智能化改造提升、标准化生产等提质增效环节。

  三、补助标准。原则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建、扩建日光温室或跨度10米以上被覆式全钢架大棚,规模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30亩的,每亩补助3万元,改建的每亩补助1万元;改造老旧日光温室,规模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30亩,每亩补助2万元;新建、扩建全钢架大棚规模连片室内面积不小于30亩,每亩补助0.8万元;新建集约化育苗场不小于3000平米,补助50万元。创建蔬菜标准园,原则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设施农业发展2021年心动计划的通知》,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围绕“六新”技术发展现代农业,拓展农业新功能。

  四、有关要求。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看到本公示后2周内积极申报。

  申报地点: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荆晓霞

  联系电话:13466990465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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