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收回两个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推动池神庙片区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盐湖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收回土地范围及面积
地块一:位于运城市银湖东街与解放南路交叉路口南侧50米河东盐文化博物馆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地块北邻银湖街、东邻解放南路、南邻池神庙、西邻盐化居民道路,面积18026.91平方米(约27.04亩)。
地块二:位于运城市解放路南端西元明粉三部使用的国有土地,该地块北邻池神庙、东邻解放南路、南邻滨湖大道、西邻银湖雅居东路,面积94344.19平方米(约141.52亩)。
二、上述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或相关权益人如有异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书面资料与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电话:0359-2623819)。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益。
特此公告
运城市盐湖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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