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1-8-4 18:23:25

新绛(8月2日至8月25日)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县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运行双重预防体系,全面排查风险,彻底整改隐患,规范安全管理,努力实现风险隐患可防可控,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检查方式、范围及时间安排

  此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8月2日至8月9日)为企业自查自整阶段;第二个阶段(8月9日至8月25日)为县局督查检查阶段。

  三、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手机扫码支付、拨打电话等行为;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电力线路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定期进行修订并落实;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5、是否按规定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是否建立培训教育记录和台账;

  6、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台账,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7、总平面布置是否与设计一致,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8、电气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好并定期进行检验;

  9、是否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10、是否建立有出入库台账;是否建立有供、销企业管理档案。

  四、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检查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整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形成闭环管理,及时有效的消除隐患和问题,从而提升自身本质安全水平。

  对此次自查自整不认真、走形式及督查检查中发现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

  新绛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8月2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绛(8月2日至8月25日)专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