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征收桐上村集体土地20.02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6万元/亩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稷峰镇桐上村集体土地20.02亩。现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桐上村集体土地20.02亩(全部为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按6万元进行补偿,共计120.12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稷峰镇政府、桐上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发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变更或者注销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权利证书。
三、县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稷峰镇人民政府、桐上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五、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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