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蛋鸡养殖小区吸纳散、乱、小、旧养殖户入住,
根据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要求,经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稷山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养殖小区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具体如下:实施项目任务
建设规模化蛋鸡养殖小区,总存栏140万只以上。
遴选范围:
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覆盖范围内发展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的养殖合作社、公司、养殖户等。
遴选条件:
依法完成工商注册登记,财务管理规范,未列入失信名单的。
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实施主体应具备蛋鸡养殖场管理经验,经营时间3年以上。
能够主动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守法经营,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
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选、研究确定公示等步骤进行。
实施要求
按照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产业长效发展机制,委托稷山县联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充分利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奖补资金,按蛋鸡养殖小区建设发展规模折股投资养殖小区;同时要加强养殖小区建设及运营监督和财务账目监督,确保蛋鸡养殖小区规范合法运行。
积极吸纳散小养殖户入住养殖小区,每个新建养殖小区50%以上存栏量用于吸纳散、乱、小、旧养殖户入住。
养殖小区建设要按“现代化高标准”模式进行,配套设施完善,具体以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养殖小区建设运营方案为准。
实施主体财务规范,固定资产账面明确,产权清晰。
报名须知:
报名时递交:1、《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申报表》;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拟建设项目规划、运营规划;4、土地手续。
申报时间:2021年8月16日-18日
报名地址: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联 系 人:段艳飞
联系电话:0359-5531563 15103482324
附件:稷山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蛋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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