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聘请招标代理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增加试验设备(新增核酸提取仪一台和扩增仪一台),申请报告已批复。设备所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付,现以落实。现公开选取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聘请机关
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代理范围
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增加试验设备购买资金,所需金额60万元。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
(二)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及能力;
(三)注册地在山西省范围内,或者在山西省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代理机构;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承担过相关招标代理业务工作,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六)报名单位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所公布的代理机构库中(需出具代理机构库查询截图)。
四、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资质证书;
(三)公司简介;
(四)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五)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8:00前;
(二)地点:夏县夏埝路2号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务室;
(三)联系人:邢先生
(四)联系电话:15698539977
邮箱:xxgbx@163.com
六、招标实施
(一)参与投标的单位于2021年8月30日上午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1-4项及代理机构库查询截图,传至指定邮箱报名或现场交至办公室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第5项(密封且加盖单位公章)待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现场打开。
(二)评标时,由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领导小组从符合要求的招标公司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取1家单位作为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本次代理项目招投标结束后,代理关系自动解除。
(四)招标代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特此公告
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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