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绛招用城管协管员35和土地协管员10名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管理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45名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用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用计划
1、城管协管员:男性30名,女性5名。
如果“女性5名”中空出招用计划,从男性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递补。
2、土地协管员:男性10名。
三、招用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城管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2、新绛户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以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学历取得时间、年龄均以报名开始日为截止时间。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其他不适宜从事城乡管理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形的。
四、招用办法和程序
1、发布招用公告: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16日,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zhou.gov.cn)发布招用公告。
2、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在报名处自行扫描指定二维码并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 9月24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新绛县金丽职业培训学校
3、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报名的同时,招用领导组办公室依据报名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发放时间: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发放地点:新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4、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分男女分别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招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用计划1∶2的比例,按岗位分男女分别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
5、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体检、考察时间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用名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用的,办理招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所空出的招用名额,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7、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拟招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解除劳动合同及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后,每人每月工资待遇=新绛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人员工资、保险费用等均由县财政列支,社保个人部分由本人负担。
五、招用纪律
1、本次招用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公告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县监委负责群众反映、举报问题的查处;县公安局负责招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县卫体局负责招用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招用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用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用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3、招用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用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用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用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招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7532670
监督电话:7530777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新绛县公开招用协管员工作领导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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