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临猗县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兽医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按照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0年中央、省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强制免疫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运农发〔2020〕1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购买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一、承接动物防疫主体的条件
通过采购招标确定有资质并且能够承担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的主体。承接服务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设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有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风险防范等制度;
3、具备提供动物防疫服务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具有2名以上有动物防疫员资格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或具有畜牧兽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兽医师及以上职称,或经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无偷税漏税、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服务范围及任务目标
1、在全县选取1-2个乡镇对散养户猪、牛、羊、鸡的强制免疫工作及免疫效果监测。
2、猪免疫疫苗种类猪瘟、猪口蹄疫。
牛免疫疫苗种类口蹄疫、布鲁氏菌病。
羊免疫疫苗种类羊小反刍兽疫、口蹄疫、布鲁氏菌病。
鸡存免疫疫苗种类禽流感、新城疫。
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三、服务内容
1、开展散养户鸡、猪、牛、羊等动物强制免疫疫苗注射任务、承担免疫档案的建立。归档资料分类登记,规范管理,做到一村一类一册、一户一签字,真实反映免疫工作。要对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详细记录,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情况。要做到免疫底数清楚,免疫记录清楚,实现免疫可追溯。
2、做好免疫后集中采样工作,承接服务主体按照要求完成采样监测工作。
3、做好动物防疫和第三方免疫效果评价。
(1)协助开展动物疫病调查、消毒灭源、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等工作。发现疑似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畜牧兽医站核实后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做好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免疫效果对接、评价工作。免疫后鸡检测不低于千分之二的血样,猪检测不低于百分之二的血样,牛检测不低于百分之五的血样,羊检测百分之三的血样。
四、补助经费限额
我县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补助经费共计30万元,用于强制免疫基础服务费、防疫器材费、第三方评价费用等。
五、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六、报名时间与地点
符合条件的动物防疫主体请于2020年9月20日前,携带投标书、营业执照、身份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报名。
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国胜 联系电话:13191298310
公示日期自2021年9月29日至2021年10月3日,公示期5天。
临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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