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绛县社区服务中心(环境卫生消杀清理)温馨提示
新绛县社区服务中心温馨提示一、院子清理、消毒
1、如被化粪池、垃圾污染,应先消毒,再清洗,再二次消毒。消毒时使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
2、如未被化龚池、垃圾污染,先清洗,后消毒。消毒时使用有效氯5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
个人防护:长筒胶鞋、长袖橡胶手套、帽子、戴口(根据现场污染情况及时更换口罩)。
二、室内清理、消毒
1、墙面、地面:先清洗,后消毒。消毒时使用有效氯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
2、家具、卫生洁具:可以继续使用的木质、玻璃制品家具、卫生洁具,先清洗,后消毒。消毒时使用75%酒精或含酒精湿巾进行擦拭。被洪水浸泡后的软装家具,不能继续使用,建议丢弃。
3、生活用品:被褥、衣服、鞋等被洪水泡后,不易清洁消毒的,建议丢弃。
4、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个人防护:戴手套、帽子、口罩。
三、饮用水
1、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饮用。
2、不喝生水、饮用开水
3、储水池清洗一消毒一清洗一使用。
四、餐具
1、不锈钢、陶瓷等餐具,先清洗,后消毒。优先使用煮沸消毒,煮沸15分钟以上。
2、木制、竹制餐具,如筷子、案板等,不能继续使用,建议丢弃。
五、食品
被洪水浸泡过的蔬菜、粮食(玉米、面粉、豆类等)不能食用,必须丢弃。
六、除“四害”
1、灭蚊、蝇、蟑螂:使用菊酯类进行喷洒(按说明书进行配比)填平坑洼、翻缸倒罐清除积水,睡前使用蚊香。
2、灭鼠:首选器械灭鼠,可使用鼠笼、鼠夹、粘鼠板等。
七、垃圾、化粪池
喷晒有效氯5000-1000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60分钟后,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1年10月1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