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芮城县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在全县部分基层公益性岗位上拟招用64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建档立卡脱贫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聘用事项公告如下:一、聘用岗位
我县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范围为:县级调查员、残疾人管理和服务、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民政托老托幼服务、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二、聘用对象
本县户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近年内毕业且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贷款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现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三、报名携带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3.毕业生档案(需托管在县人才交流中心);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5.就业创业证;
6.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1)属于零就业家庭的,还需提交父母双方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属家庭困难靠贷款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贷款原始凭证;
(3)属于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的,还需提交低保证明和本人失业一年以上的证明;
(4)属于残疾人的,还需提交《残疾证》。
(5)进行求职登记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创业证》:(2楼人才大厅办理):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
1张2寸红底照片和1张小于50KB电子版红底照片。(U盘拷贝)
以上所需要的打印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待遇及标准
基层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不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岗位补贴标准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五、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上岗情况做到严格管理,对有冒名顶替、套取等违规违纪现象,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2021年11月5日,在学府西街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8办公室报名。
咨询电话:0359—8708767。
芮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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