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号 发表于 2021-11-5 11:26:30

通告:进一步加强风险职业人群 物品及环境新冠病毒核酸主动筛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职业人群 物品及环境新冠病毒核酸主动筛查的通告

  〔2021〕第36号

  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严格执行“四早”工作要求,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引起的扩散及反弹,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风险职业人群、物品及环境新冠病毒核酸主动筛查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筛查

  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时,以下人员均要进行核酸检测:

  1.所有就诊的发热患者。

  2.虽无发热症状,但近期有流行病学史并出现干咳、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患者。

  3.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可疑患者。

  4.不明原因肺炎或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5.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需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治疗时间超过1周,需增加1次核酸检测。

  二、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环境筛查

  1.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呼吸科、隔离病区工作人员,核酸采样、检测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应每日健康监测,每隔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周可采集1次鼻咽拭子(替代1次咽拭子)标本,并同步对相关场所高频率接触、存在高风险的门把手、水龙头等设施物品进行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2次并保持合理间隔;离岗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离岗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2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应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社会服务行业从业、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环境筛查

  1.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建筑行业所有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新入职人员必须持有72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

  4.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单位监管及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5.各景点景区、博物馆、影剧院、网吧、歌厅、健身房、棋牌室等文化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6.农贸(集贸)市场、外卖服务及快递物流等行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7.政务大厅、金融机构、零售药店、餐饮服务、公共交通、水电暖气等社会运行服务保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8.对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场所环境和具有冷链食品批发销售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的环境进行定期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每周进行1次环境抽样核酸检测。

  9.对进口冷冻物品储存及加工处理场所定期开展污水监测,每周进行1次环境抽样核酸检测。

  四、重点场所、机构人员监测

  1.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各类培训机构师生及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在风险较高人群中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2.监管场所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3.养老、福利机构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五、交通场站人员及环境监测

  1.各客运站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保洁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2.运城机场一线保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余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每周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3.火车站、动车站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直接接触旅客的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保洁服务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余人员每月按照20%的比例进行1次抽样核酸检测。

  六、其余社会公众监测

  在“愿检尽检”的基础上,依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市防控办的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加强风险职业人群、物品及环境新冠病毒核酸主动筛查是落实落细常态化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对于尽早发现传染源并从源头上控制住疫情传播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从业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风险岗位人员及物品、环境主动筛查台账;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行业特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督促落实;市、县两级防控办要加强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公民责任,及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共同携手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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