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夏县)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通知
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通知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补助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报名地址: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9-853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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