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夏县县城“十四五”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编制“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晋建城函〔2021〕1355号)的相关规定,2021年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河北加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夏县县城“十四五”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于2021年10月30日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开展了方案编制、部门论证、专家评审等一系列工作,现已形成专项规划最终成果。现对《夏县县城“十四五”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用事业股,联系电话:13835982462。
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
附件:夏县县城“十四五”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
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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