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永济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名单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济市实际,依托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合称为“建设主体”)新建或改建一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实现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能力明显提升。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由建设主体提出申请,并经所在村、镇(街)、市农经中心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走访,目前已有9家(第二批)符合项目要求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永济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359-80222170359-8032932。(此件公开发布)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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