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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绛县社区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补充保险政策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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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6 10: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项目


  基本险


  补充险


  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补充养老保险。


  实施日期


  2011年


  2021年


  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标准


  共十个档次


  共五个档次


缴200元补35元
缴300元补40元
缴500元补60元
缴700元补80元
缴1000元补100元
缴1500元补140元
缴2000元补180元
缴3000元补220
缴4000元补260元
缴5000元补300元


  缴200元补70元
  缴500元补120元
  缴1000元补200元
  缴2000元补360元
  缴5000元补600元


  缴费年限


  2011年起,46-60周岁,应逐年缴费,如中间断缴需补缴才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6-45周岁,累计缴费至少15年。


  2021年1月1日起,51-65周岁,应逐年缴费,如中间断缴需补缴才能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待遇;16-50周岁,累计缴费至少15年。


  缴费期限


  山西省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一6月25日,每月1日一25日可办理缴费


  温馨提示:所有参保人员在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缴纳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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