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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存诚刚正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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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2 09: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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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存诚,字资明,唐河中府宝鼎(今山西运城万荣)人,唐德宗贞元二年(786年)考取进士,后入朝为监察御史,负责监察百官动态,巡视地方州县,整肃朝廷作风,同时具有司法审判职权。

薛存诚后出任核心政务机关门下省给事中(正五品上)。给事中是门下省仅次于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黄门侍郎的第三等核心官职,上可将皇帝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诏书打回重拟,下可审查朝廷各部门工作报告是否合乎法律规范,并可裁正司法部门审理不当的案件,还可越过刑部大理寺御史台直接受理天下冤案。在这个职位上,薛存诚把河东薛氏血脉中的刚正品格表现得淋漓尽致,也谱写了他青史留名的煌煌篇章。

薛存诚任给事中时,咸阳县尉袁儋因地域问题与军镇相竞,袁儋遭到诬陷。皇帝接连下了两道诏书到门下省,都被薛存诚以反对处罚的理由直接退回。薛存诚此举,代表朝廷,没了藩镇的威风和其背后节度使的嚣张气焰。因此,宪宗皇帝“甚悦”,不仅对其进行嘉奖,而且将其提拔为御史中丞。任御史中丞期间,倔强如昔的薛存诚做了一件“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硬事。

当时,有个叫鉴虚的僧人,结交朝中权贵、宦官,收受贿赂,横行不法,众人敢怒不敢言,就连执法的官员对其也毫无办法。后薛存诚审理此案,鉴虚招出“奸赃数十万”。按照唐律,要处以“大辟”,定以死罪。审判结果一出,四座哗然。宪宗皇帝诏令薛存诚放人,但薛存诚拒不奉诏。第二日,宪宗见薛存诚毫无动静,便委派黄门宦官直接传去口谕:“朕要此僧面诘之,非赦之也。”就是我只是想当面训斥训斥他,并非是要赦免他。然而,薛存诚主意已定,誓死不从:这就是一桩无法更改的铁案,只有杀了我薛存诚,否则,诏令是绝对不会执行的。幸运的是,两次扫了皇帝面子的薛存诚遇到了明主。皇帝虽然两次诏令被拒,但是龙颜大悦,“嘉其有守,从之。”鉴虚遂被处死。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是薛存诚的为官之道。李位是唐太宗李世民的五世孙,当时担任信州刺史。元和九年(814年)初,江西洪州监军、宦官高重昌诬陷李位以炼丹“谋大逆”,上报朝廷。恰好李位有个部将叫韦岳,和李位有矛盾,便将其举报给监军宦官。薛存诚和孔戣多次上奏,最终御史台会同刑部大理寺共同审理李位谋反案。经过一番推按,查明李位不存在谋反事实,更没有谋反动机,但以乱搞迷信活动的罪名贬为建州司马。诬陷李位谋反的韦岳,则以诬告罪被处以死刑。

此事过后不久,薛存诚又被诏回到门下省任给事中。几个月后,御史中丞职位空缺,宪宗皇帝又想起了刚正廉明的薛存诚,感叹地说:“持宪无易存诚者。”意思是说只有薛存诚才能挑起御史台这一重任,遂将薛存诚又调任御史中丞。任命诏书未及下达,薛存诚就暴病而亡,宪宗十分痛惜,追赠其为刑部侍郎。

薛存诚为人“性和易,于人无所不容”,性情温和,平易近人,但是,做官却“毅然不可夺”。处理公务之时,严守底线,坚守律令,有毅然不可夺之志,得到同僚好友的众口称赞。广大党员干部要向薛存诚学习为官做人之道,为官公正、清正,做人刚正、真诚,坚持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事,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绝不能触碰法律红线、逾越道德底线,以务实的工作、优良的作风,争做为民服务的好干部。

南 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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