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市长储祥好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从严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彻查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曹晓亮就自建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副市长刁海鹏通报进展情况并解读《运城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旭光,副市长梁清燕,市政府秘书长王红波参加会议。

储祥好指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事关千家万户,是重大的政治工程、民生工程。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推进不平衡、专业技术支撑和资金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的警觉意识,深刻吸取教训,及时消除隐患,决不能让苗头问题变成现实风险,坚决打赢专项整治这场硬仗。

储祥好要求,要把握排查、鉴定、整治、管理关键环节,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一是排查要全面,不留死角。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对城乡所有自建房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清单化管理,突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学校医院周边及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不落一户、不漏一房,确保见底清零。同时,建立专业排查队伍,做好业务培训,确保排查质量。二是鉴定要真实,不弄虚作假。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坚决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对所有用作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出具合法、真实、整体性鉴定报告。三是整治要彻底,不留后患。要分类整治,对存在结构性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该关的关、该拆的拆、该封的封;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该加固的加固;对一般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治。要讲究方法,实施“一地一策”“一房一策”,不能简单化、一刀切。要严格销号管理,分级验收,逐项清零,闭环监管,确保风险隐患彻底整治到位。四是管理要到位,不能宽松软。要严控增量风险,对新建自建房,凡建必批、凡建必管、凡用必鉴,坚决杜绝安全隐患。要强化日常巡查,落实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长效机制,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自建房安全监管,切实管出质量、管出安全。

储祥好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绷紧自建房安全管理这根弦,压实领导责任,抓实监管责任,夯实首要责任,严实追究责任,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整治合力,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分会场。 

(张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