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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晚,市城市集中供热供气服务中心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中片区执法十三中队,对市区高家垣中巷40余家饭店的燃气安全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上图)。

在夜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液化气经营企业向商户提供的气瓶未按照规定张贴安全使用标识,部分饭店燃气警报器安装不规范,部分商户液化气瓶使用三通接口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该中心要求各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未到位的,执法队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市城市集中供热供气服务中心主任刘文有表示,燃气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特别是商业区内的液化气安全,需要液化气经营单位和商户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操作使用。下一步,该中心将继续联合执法部门对城市燃气安全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法经营及违规使用行为,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 祁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