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信息公示 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内容外) | | 夏县裴介“六新”集聚区河东东街东延道路工程(一期) | | 起点位于夏县西南部(裴介镇)开发区港东一路,终点止于夏县埝裴线 | | | | | | | | | | | |
1、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本网站、电子邮件或电话提出意见。 电子邮件:ycxxzwzx@163.com 电话:0359-8585333 2、信息公开后,我局将要求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各方意见明确予以采纳或不采纳的处理意见,并对环评文件进行修改。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 夏县裴介六新聚集区河东东街东延道路工程.doc 1.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doc 夏县裴介六新聚集区河东东街东延道路工程.doc
1.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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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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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裴介六新聚集区河东东街东延道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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