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40.0605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仁义村集体土地40.0605亩(全部为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3.79632 万元,计152.0825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西社镇政府、仁义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负责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西社镇人民政府、仁义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