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市人社局养老科制定的《办理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流程》予以转发。有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按照具体要求准备好资料,上报县人社局社保股(311室)。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联系人;郭芬志

  联系电话:4522171

  附件:办理非因工伤残或因病流程(1).docx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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