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落实“运城文旅大拥军”退役军人等人员旅游优惠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镇、城市社区服务中心:

  根据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运城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运城文旅大拥军”退役军人等人员旅游优惠活动的通知》(退役军人发〔2023〕5号)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弘扬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切实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运城文旅大拥军”退役军人等人员旅游优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享受优惠人员范围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的退役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三属”人员、持有部队颁发现役军人家属证件的现役军人家属。

  二、持证人在全县范围内游览文化和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的公共博物馆享受免门票优待。

  三、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享受首道门票优待,园内其他收费项目除外。

  四、各镇、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做到政策宣传全方位、无死角,各类人员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把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权益落到实处。

  附件:新绛县退役军人等人员旅游优惠政策统计表.docx

新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新绛县文化和旅游局

                     新绛县双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0日[attach]412886[/att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