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

  根据晋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对我县高校毕业生拨付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1630元/人/月。

  2023年1月未预拨的52名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补贴69253.44元;

  2023年2月未预拨的56名高校毕业生公益岗位补贴73130元;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失业及工伤保险补贴

  (一)失业保险补贴

  根据晋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为我县范雅静等173名高校毕业生拨付2023年2月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统筹部分)标准为24.84元/人/月,失业保险缴纳(个人部分)标准为10.64元/人/月,补贴金额为6138.04元;

  失业保险共计:6138.04元

  (二)工伤保险补贴

  根据晋财社字〔2019〕1号文件规定,为我县范雅静等173名高校毕业生拨付2023年2月保险补贴:

  工伤保险补贴标准为21.57元/人/月,补贴金额为3731.61元;

  工伤保险共计:3731.61元。

  三、就业困难及脱贫劳动力公益岗拨付岗位补贴

  根据晋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对我县就业困难及脱贫劳动力公益岗拨付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815元/人/月。

  2023年1-2月王晓宏等10名就业困难及脱贫劳动力公益岗,补贴金额为:13855元。

  各项补贴合计:166108.09元

  附件:

  2023年2月公益岗位工伤保险.xlsx

  2023年2月公益岗位失业保险.xlsx

  高校毕业生公益岗2023年1月补贴.xlsx

  高校毕业生公益岗2023年2月补贴.xlsx

  脱贫劳动力及就业困难公益岗2023年1-2月补贴.xlsx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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