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需要和年初预算,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拟采购警用无人机1台,预算总价30万元以内。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6日。

  二、参数要求:具有云台检测、云台拓展、存储、语音传输、探照灯、爆闪灯、猎隼等功能。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其他相关的公司资质

  3、企业简介

  4、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相关项目的业绩

  8、参与项目人员的相关证书

  9、社保证明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新绛县公安局技术大厅,联系人:任建荣,电话:13363593965

  新绛县公安局

  2023年3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