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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供职河中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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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3 11: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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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像

李建/文

范仲淹——在布衣为儒士,在州县为循吏,在边境为骁将,在朝廷为千百年间之名臣者。



《蒲州府志》乾隆版卷七记载:范仲淹,字希文,苏州人。举进士高第,为秘阁校理,寻通判河中府。为政仁厚惠慈及民甚溥。后召拜枢密使。复除参知政事,谥文正。

《永济县志》光绪版卷六记载:范仲淹为政忠厚,大著惠爱。

天圣六年,范仲淹向朝廷上疏万言书《上执政书》,奏请改革吏治,裁汰冗员,安抚将帅。这是一篇提出“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听”的六项十八字方针。宰相王曾对万言书极为赞赏,苏轼评价《上执政书》“公在天圣中,居太夫人忧,则已有忧天下致太平之意,故为万言书以遗宰相,天下传诵”。时晏殊在枢府,王曾便极力推举范仲淹,晏殊遂面圣陈述范仲淹既往政绩。十二月,仁宗征召范仲淹入京,任为秘阁校理,负责皇家图书典籍的校勘和整理。

天圣七年,十一月冬至,仁宗准备率领百官在会庆殿为太后祝寿,下令起草上寿仪式。范仲淹认为这一做法混淆了家礼与国礼,就上疏仁宗说:“皇帝有事亲之道,而无为臣之礼;如果要尽孝心,于内宫行家人礼仪即可,若与百官朝拜太后,有损皇上威严”,不足为法。谏言仁宗放弃朝拜事宜(《谏仁宗率百官上皇太后寿奏》)。上疏奏报内廷,没有获得答复。范仲淹又上书太后,请求还政仁宗(《乞太后还政奏》)。疏入,不报。遂自请补外,出为河中府通判。

晏殊此时为资政殿学士,得知范仲淹上疏,大惊失色,批评他过于轻率,不仅有碍自己的仕途,还会连累举荐之人。范仲淹听后,不以为然地说:“我承你推荐,常常担心不负所望,玷辱你的名声,可真没有想到因忠直而得罪于你啊!”



天圣八年,范仲淹四十二岁,供职河中府通判。由京城退居地方,范仲淹并没有只做那些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依然是心存社稷,民生为念。想起晏殊对他的批评与关爱,即回写了一封长信《上资政晏侍郎书》,详述自己做法的缘由,申明自己的政治立场“侍奉皇上当危言危行,绝不逊言逊行、阿谀奉承,有益于朝廷社稷之事,必定秉公直言,虽有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信中反复说明自己所上奏的正确。说,校书秘阁,年俸三十万,等于两千亩的收获,农人一年之中,播种,耘锄、刈割、收藏,辛苦得很。假如尽吃饭,不做事,岂不成了“天之螟”“民之螣”!螟是吃苗心的害虫,螣是吃叶子的。范仲淹把当时士大夫分为两类,一类危言危行,另一类逊言逊行。前者虽然容易得罪于人主,但可以使人主无过,使老百姓无怨,“政教不坠,祸患不起,太平之下,浩然无忧”。后者虽可得安乐,但人主有过得不到纠正,老百姓则怨声载道,以致“祸患日起”,天下大乱,求得的安乐也就保不住了。最后话说得很愤激:“倘以某远而尽心不谓之忠,言而无隐不谓之直,则而今而后未知所守矣!”

真宗一朝,大搞迷信活动,东封西祀,大兴土木。当时,陕西是盛产木材的地方,每年要从那里征调大量木材运往汴京,民众深受其害。仁宗即位以后,天圣五年寿宁观毁于大火。七年,珍藏天书的玉清昭应宫又发生火灾。这座宫殿盖了六年,大小两千六百多间,一夕大雷雨,从夜里烧到天明,都成了灰烬。皇帝因此派人祭告父祖的陵墓,声称以后不再修缮了。

但到了天圣八年三月,盐铁、度支、户部三司上书太后和皇帝,又打算修建太乙宫和洪福院。刘太后同意三司建议,下令木材仍从陕西调运。这将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仅木材一项就要九万四千多根。诏书下到州府,民众怨声载道。范公虽“处江湖之远”,不改忧国忧民本色,三月,又上书《谏买木修昭应寿宁宫奏》,认为“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昭应、寿宁,天戒不远,今复侈土木,破民产,非所以顺人心合天意也。宜罢修寺观,减定常岁市木之数,蠲除积负,以彰圣治”。他建议不要再搞这样的建筑,不论是道观,或是佛寺。朝廷向陕西征购材木,要有个限度,只能减少,不能增多。每年要买多少,还须作出规定。

刘太后看罢不悦,但迫于民意舆情压力,还是决定停建。当地百姓得知停建的消息,奔走相告,从内心感激范仲淹。

范公的这些上疏虽未全被朝廷采纳,并屡屡冒犯刘太后龙颜,但“事虽不行,帝嘉其忠”,其一片忠心打动了仁宗。



三月,范公又上书疏请裁并郡县,减轻老百姓的差役负担。以为郡县多,差役繁,“夺其农时”,使得边郡的谷仓里没有余粮,老百姓也不富实。他举东汉光武帝并合四百余县减少吏员十分之九的史实,以为河中府的河东、河西两县应当合并,改变河西县“堪役之家,无所休息”的局面。

这年的二月,吕夷简任宰相。五月,范公上书夷简,讨论即将举行的制科。主张考试题目,先六经后诸史,“该之以方略”“济之以时务”。使品学兼优的人,“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他以为治国最急迫的工作是培养人才,要勉励士人把学习放在首要地位,把六经作为主课。在他看来,“圣人法度之言存乎《书》,安危之机存乎《易》,得失之鉴存乎《诗》,是非之辩存乎《春秋》,天下之制存乎《礼》,万物之情存乎《乐》”。这就是他所说的要“宗经”的理由。宗经便可以懂得大道,成为大材,建立大功业。(《上时相议制举书》)

制科在这年七月举行,三月进士科考试之后,富弼经过河中府去耀州省亲,和范公相见,仲淹劝他参加制科考试。富弼后来追忆这件事,说他那时候不敢去应试,受到仲淹鼓励才去的。富弼在制科中获胜,中茂才异等科,去河南长水县任知县;富弼后曾任绛州通判,至和二年拜相。

除《上时相议制举书》外,范公还有《论职田不可罢》(三月)、《奏减郡邑以平差役》(七月);前者主要讲述职田养廉的内容,即奏请重新规定**职田,以保证**的应有待遇。后者是范公就任河中府通判时,实地考察民情,对河东、河西(今陕西大荔县境)两县的主户数量和承担徭役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发现两县承担差役情况差异巨大,河西的差役沉重。为此,范仲淹上奏《奏减郡邑以平差役》,建议把河西县并入河东县,废县改镇,这样方能“农时不夺,地利无遗,民财可阜也”,范仲淹期望可以减少人民承役负担,丰民利农。这篇奏议反映了范仲淹熟悉当地政务,了解民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六、七月,与周暌、欧静讨论滕宗谅所编唐制诰集的书名问题,认为名为《唐典》不当。

《与唐处士书》讲述的是范仲淹曾师承当朝琴艺第一的宫廷乐师崔遵度,并问询何为琴,乐师答曰“清丽而静,和润而远”。由是,范公融合儒佛道的修养学识,公干之余抚琴谈易,启迪道心,体悟到“清静平和,性与琴会”,达到了超凡脱俗的境界。学者说,《与唐处士书》堪称中国音乐史上乃至古琴史上的重要文献。

《范仲淹年谱》中记载范公天圣八年创作的诗文目录如下:

《送刁纺户掾太常下第》诗、《论职田不可罢》(三月)、《谏买木修昭应寿宁宫奏》(三月)、《上资政晏侍郎书》(三月)、《上时相议制举书》(五月)、《与周暌推官书》(六月十五日)、《与欧静书》(七月十二日)、《奏减郡邑以平差役》(七月)、《与唐处士书》(十二月)。

范公在河中府任职一年多的时间里,虽然史书没有留下他处理当地政务的记载,却留下了范公“求民疾于一方,分国忧于千里”的精神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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