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县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县防洪工程设施安全。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河道管理条例》、《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的意见》,现将我县2023年度9座中小型水库、8座淤地坝、3处重点河段及4座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予以公示。

  各水库、淤地坝、重点河段及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所负责水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附件:2023年度夏县中小型水库、淤地坝、重点河段及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2023年3月22日

2023年中小型水库5个责任人(1).xlsx

夏县2023年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1).xls

夏县重点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xls

水电站三个责任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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