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9月30日。

  县水利局汛期值班电话:0359—4522315。

  附件:1、2023年万荣县张王水库安全责任人(1).xls

            2、2023年万荣县重点河道(段)责任人名单(1).xls

            3、2023年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1).xls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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