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环函〔2022〕6号)要求,我局对拟申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县(市、区)进行了认真遴选。现推荐夏县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5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自然生态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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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