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

    2023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统筹抓好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纠治“四风”,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好节日,现就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公告如下:

    1.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等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2.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4.严禁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5.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宴请或旅游安排;

    6.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调用、换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或转嫁相关费用;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消费场所;

    8.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9.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坚决防止“疲劳综合症”。“两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市纪委监委在“五一、端午”两节期间,将立足监督专责职能定位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标准要求,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问题线索,将采取案件督办、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等做法,坚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好转。

    举报电话:5029120

    举报邮箱:[email]hjjwjcxf@163.com[/email]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