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gn=center]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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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行政执法主体(第三批)予以公告。

  1、平陆县消防救援大队

  2、平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