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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26名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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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3 09: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全面提升我县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与服务需求,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6名,男性社区工作者13名;女性社区工作者13名。

  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因各种原因空出的招聘计划,按男、女分别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男性社区工作者计划空出且无合格男性递补的,从女性社区工作者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女性社区工作者计划空出且无合格女性递补的,从男性社区工作者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新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心社区公益事业,乐于奉献,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新绛县户籍及其直系亲属或夫妻一方在新绛县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人员,不得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6.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及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在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招聘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12月22日起,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zho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新绛县人社局西一楼

  符合条件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新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新绛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报名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3.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公告的时间内到公告指定的网址下载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和证件:

  (1)新绛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个人征信证明(银行证明);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人事管理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资格复审人选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面试方案、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及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含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因其他原因放弃、取消应聘资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一年一签)。日常管理、考核评议、薪酬管理等参照《运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招聘纪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绛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并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工作;组织、人社、纪委监委、财政、卫体、公安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并做好招聘相关工作。

  2.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均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通知和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实施方案》由新绛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新绛县人社局      0359-7532670

     监督电话:新绛县纪委监委第三派出纪检监察组     1863637308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5.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新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doc

                2.新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新绛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新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doc (25.06 KB, 下载次数: 11) 新绛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doc.doc (18.5 KB, 下载次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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