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县红沙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二、服务范围:业主抽检和监理平行检测
三、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
2.具备相应的检测资格及能力;
3.承担过相关业务工作,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工程检测机构(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四、报名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
3.公司简介;
4.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5.报价函(附:实验项目单项报价金额及收费标准);
6.业绩材料(近三年类似业绩);
7.人员证书;
8.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五、评选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工作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检测单项项目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定,择优选择,前两名作为监理检测和业主抽检的合作单位。
六、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将要求的相关资料送达我局,以报名材料收到日期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报名地址
夏县行政集中办公区(八一街52号)4号楼219室。
联系人:郭先生 15035481119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水利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水利局解释为准。
附检测项目单项表及平分办法:
夏县水利局
2024年1月30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本方法是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中标候选人的依据,在评标过程中应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本次选取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比较各机构的业务资质、服务质量、报价、信誉、经营业绩和执业能力等因素,总分值为100分,参选人各项分值相加的总分数为最终得分
二、商务部分评分标准(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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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投标人提供的参选截止日前近三年内完成的招标项目业绩列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为准;每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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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得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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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依次排出名词,有效最低报价得20分,其余报价按排名顺序采用内插法依次计算。 | |
三、技术评分标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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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优(20.1-25分):优于业主要求的市场上同类检测设备,能胜任检测任务 良:(10.1-20分):达到业主要求的市场上同类检测设备标准,能合格的完成检测任务。 一般(0.1-5分):未到达业主要求的检测设备标准。 | |
| | | 优(10.1-15分):质量检测方案思路清楚,方法分析全面、透彻、突出重点,符合规范要求。 良(5.1-10分):质量检测方案完整,分析基本满意规范要求。 一般(0.1-5分):质量检测方案基本完整。 | |
汇总投标人的商务部分评分与技术评分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以上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者为其次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报价相对较低的机构获得中标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