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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四川监狱警察脑死亡 捐献器官挽救5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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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3 18: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日上午,28岁的同辉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被推进手术室进行器官捐献手术,他捐出了心脏、肺、肾、肝和眼角膜。10日,记者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了解到,有5名患者因为他的器官而让生命得以延续。

  8月4日晚11时40分,同辉在四川西昌市骑车回家途中意外受伤,造成脑部重伤,昏迷不醒。在医院评估为脑死亡后,同辉的父母决定捐献出儿子的器官。

  “他有重型颅脑损伤,肺部有轻微的挫伤,身上有少许擦伤等情况。”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医生介绍,经过医院多次鉴定,同辉有不可逆性的脑损伤。9日上午,同辉捐出了他的心脏、肺、肾、肝和眼角膜。目前,他的眼角膜还在库存中,等待合适的病人,他的其他器官已经挽救了5名病人的生命。

  今年28岁的同辉,是四川省荞窝监狱纪委监察科的一名科员。2011年9月他考上公务员到了四川西昌市工作,最初在监狱特警队工作,后来因为表现突出调到了监狱纪委监察科。在同事们的眼中,他为人谦虚低调、工作很踏实,能力也很强。

  王先生是同辉的大学同学,也是室友。在他眼里,同辉是一个阳光、健康、爱运动的小伙子。“他一米八几的身高,毕业这么多年都还保持着6块腹肌,平时身体很好。”王先生说,同辉每天都要骑自行车上下班,来回有50多公里路。“他骑车一方面是为了锻炼身体,一方面是为了节省钱。”

  在决定捐献儿子器官时,同辉的父母慎重考虑了将近3个小时,“儿子是一名党员、警察和公务员,捐献器官是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我们相信他也希望这样做。”同辉的父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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