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河晨报讯 春节期间,万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处罚3名饮酒驾驶员。驾驶人王某某和吴某某的驾驶证被依法记满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人王某因无证和饮酒驾驶,合并罚款3000元。2月4日,荣河中队民警在春运执法点执勤时,一辆车牌为晋MREXXX白色长安牌轿车行驶至检查点附近时,民警发现驾驶员脸色发红、眼神发直、疑似酒驾,遂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通过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78mg/100ml,属酒驾。驾驶人王某某看着检测结果,当场承认自己酒驾。
2月6日,皇甫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崭新的无牌轿车行驶在乡镇道路上,民警遂喊话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后,谎称驾驶证放在家里,随便跟民警说了一个证件号码。经过指挥中心查询,身份信息不是驾驶人本人。在接下来的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一身酒气。在民警的反复劝导下,10分钟后,驾驶人王某终于承认自己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王某的检测结果7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2月6日晚,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KTV娱乐场所开展检查活动,车牌为晋MWXXXX牌灰色小轿车的驾驶人在看到执勤民警后,车辆的速度突然慢下来,民警遂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一身酒气的驾驶人摇下车窗,称自己没有喝酒,只是在KTV唱歌时,多吃了几块口香糖。经测试,驾驶人吴某某的检测结果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李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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