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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女子在二婚的新婚期被抓了离婚后未补偿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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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9 20: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婚房里将新婚的女子周某给“请”回了法院,并对其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这新娘子究竟干了什么?原来,她是一个“老赖”。

  周某与陆先生于2010年8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双方未生育。2016年4月20日,周某向柳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柳城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2017年3月,周某再次向柳城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3日,周某以首付款67475元在柳城某小区购买一套商品房,该房按揭157000元,每月还贷1400元。周某婚前还贷26个月,婚后与陆先生共同还贷。但周某于2016年3月11日与案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该房转让得款380000元。对于房屋增值部分,按照周某婚前出资额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额之比例进行分割,又因房屋转让款均由周某持有,经核算,柳城法院最终判决周某与陆先生准予离婚,但周某应补偿给陆先生69891.75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周某不仅彻底断绝与前夫陆先生的联系,还拒不返还离婚析产的69891.75元。陆先生无奈之下,向柳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主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周某到法院,并向其发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时间过去两个月,周某没有履行补偿义务,并拒接接听干警电话。

  周某究竟去了哪里呢?

  经执行勘察,原来周某2018年春节前再婚,嫁入柳北区一户人家,目前尚处于新婚期。

  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将该案作为新年度家事执行案件的典型来抓。经周密部署,柳城法院在近日开展的“猎赖”行动中将周某带回了法院。最终,因其拒不履行补偿义务,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拘留所里什么人都有,我一刻也不想待在这里了。”

  在“享受”了3天铁窗生活后,周某醒悟了。她通过拘留所办公电话,哭着央求主办法官帮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周某通过家人一次性给付4.5万元补偿款,该离婚析产案和解结案,周某因此免去了铁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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