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罚?工资发放怎么保障?
快来提你的意见!
一、针对什么提意见?
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抓紧制定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门行政法规的要求和《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哪些方面值得关注?
1.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计算和支付周期由双方约定,但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2.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意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4.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其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 新闻媒体曝光。
5.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 优惠、评优评先、高档生活消费等方面予以限制,并限制乘坐飞机、动车、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
三、怎么提意见?
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意见。
2.写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
信封上注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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