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盐湖区纪委监委与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以来,盐湖区纪委监委时刻关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动态,就“办不成事”窗口接到的疑难杂症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解决问题推进会,向相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定期开展体验式监督,多次督促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进行流程再造,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形成解决办不成事“五步法”工作流程。

一是统一受理。对群众反映的“办不成”事项统一受理,详细记录,建立台账。

二是归纳分类。根据事项内容分为办不了、很难办、不给办三类,分类整理。

三是研判解决。盐湖区纪委监委与盐湖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定期对接,对问题逐一梳理研判。对于“办不了”的,对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对于“很难办”的,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加快问题解决;对于“不给办”的,对责任人进行监督问责。

四是及时回复。对群众反映的“应办未办”事项,限定在5个工作日解决;对“完全不能”办理的事项,限定在3个工作日回复群众,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五是强化问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窗口明显位置摆放大厅办事投诉电话和盐湖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搜集群众办不成的事,整体分析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类型、数量、特点等内容,督促跟踪,打破“中梗阻”,杜绝“吃拿卡要”。

截至目前,“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共受理市民反映事项46件。办不成事领导小组成功协调难办事项5件;现场处理市民对相关政策、程序不了解、存在质疑的事项34件;针对不属于大厅范围的,引导协助市民去相应部门办理事项7件。 

( 廖旌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