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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
	[b]▍2726个阶梯[/b]
	秋天的时候,黄有亮去了北京。唐茜心里,像缺了个角。
	直到这座城市下起第一场雪,这个男人也没回来找她。
	唐茜很想看得淡一些,可心底那点明晃晃的失落,完全找不到出口。于是,唐茜开始跑步。她的男神金城武,在《重庆森林》里说过一段很酷的话:跑步可以将身体里的水分蒸发掉,让我不那么容易流泪,我怎么可以流泪?在阿美的心里,我可是一个很酷的男人。
	唐茜也想做个很酷的女人。那些日子,她天天在朋友圈刷跑步成果。有人怂恿她,干脆去跑马拉松呗。去呀,为什么不去?
	10月的上海,天气好得让人想要在阳光里跳个舞。比赛那天,唐茜一早赶第一班地铁去环球金融中心。100层,474米高,2726级阶梯,传说中的“垂直天空马拉松”,数据听起来有些吓人。那是不是走完2726个阶梯,就可以忘掉一个人?
	可当唐茜终于站在世界最高观光厅的时候,没来由地红了眼眶,她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想念黄有亮。比起对何冬的爱而不得,这个男人曾让她触摸过幸福,畅想过将来,可后来,她却被告知:将来,只有她一个人。
	[b]▍黄昏里的兰州拉面[/b]
	认识黄有亮的时候,唐茜喜欢的人,是何冬。
	微博上有段子说,暗恋一个人的感觉,就像对方是信号很强的Wi-Fi,你却没有密码。唐茜不仅没有何冬的密码,连信号都若隐若现。
	何冬是那种优秀得有些过分的男生,只不过年长唐茜三岁,却像比她大了一轮,完全没有那种年少轻狂的突兀感。很多时候,唐茜觉得自己喜欢何冬,就是一个必然事件。那样耀眼的少年,谁会不喜欢?
	他们两家门对门住在愚园路逼仄的弄堂,漫长的青春时光里,唐茜的心里眼里,全是何冬,看不到除他之外的任何男生。那时,她以为有些东西不说,就永远不会消失。
	可是,唐茜读大四那年,何冬已经拿着复旦的硕士文凭,飞往太平洋彼岸读博。何冬出国后,唐茜常常从学校搭一小时地铁,去复旦大学的校外吃一碗兰州拉面,因为,何冬带她去过。闺蜜说她矫情,唐茜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仪式,来告别这场漫长的暗恋。
	冬天的黄昏,暮色很早就一点点覆盖过来。唐茜在拉面馆,遇到了黄有亮。
	[b]▍心里像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b]
	黄有亮长着一张方方正正的脸,大眼睛,塌鼻子,看起来憨厚可爱。面馆拥挤的人群里,唐茜几乎没有任何防备地,坐在他对面。
	不记得是谁先开的口,只不过是一碗面的工夫,唐茜被这个男生逗得笑出了声。黄有亮身上仿佛有一种魔力,以至于从面馆出来,他说“要不要去校园走走?”时,唐茜毫不犹豫地跟在他身后。
	那会儿夜色已晚,校园里灯影绰绰,像午夜的电影。每当唐茜的记忆回到这个点,心里总是有绵长美好的温柔。他们哪里像是第一次见面,分明就是失散后又重逢的老友。说话的措辞,又简单又圆润。一字一句,缓慢柔软得如同一部干净的文艺片。
	10点,黄有亮送她到地铁口,很认真地看着她,轻轻柔柔地说:真的很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都装了些什么。下次过来,记得打给我。
	说完,他从唐茜的手里拿过手机,输入一串数字。
	那点小小的霸道,让唐茜有些愣神。而他刚才说话的语调,总觉得似曾相识。末班地铁里,唐茜脑光一闪,突然想起来,《简·爱》里的罗切斯特对简·爱说过相同的话,“你那小脑袋瓜,到底装的什么”。想到黄有亮那温柔的语调,唐茜心里,像是被泼了一杯温热的牛奶。
	之后,便常常见面。一开始,唐茜以为自己只是需要一个人,来缓解何冬带来的忧伤。时间一久,这个叫黄有亮的男生,便慵慵懒懒地住在心头,赶都赶不走。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Yes or No》里的妈妈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像有千百只蝴蝶在心中起舞。唐茜对照内心,感觉自己也许正在开始人生当中第一场真正的恋爱。
	是第一场恋爱,而不是初恋。在唐茜心里,何冬才是自己的小初恋。
	[b]▍心甘情愿是件要命的事[/b]
	和黄有亮三年的恋爱,谈得四平八稳。他是那种让她相信,会一辈子在一起的男生。
	这是一种内心的笃定,虽然这份笃定里,少了一点心甘情愿。
	那个叫何冬的少年,到底还是在唐茜心里,留下过痕迹。譬如喜欢黄有亮,有那么十分之一的原因,是他笑起来的样子,与何冬有三分像。譬如黄有亮与何冬在同一所大学念研究生,且前途光明。只要她动动手,黄有亮也许就是另一个何冬。
	第一次带黄有亮去见闺蜜时,唐茜特意去商场帮他换了一身新。后来,闺蜜私下里问她,为什么黄有亮从头到脚,都是何冬的style?
	唐茜被这句话问得噎住了。
	何冬像是一个模型,框定了她的审美。夏天要穿C&A的格子衫,冬天要穿优衣库的超薄款羽绒服,春秋得套一件H&M的开衫,她时常对着黄有亮感叹,要是皮肤能再白点就好了。
	没说出口的后半句是,皮肤再白点,那分明就是她年少时最爱的男生,何冬。唐茜以为这点小心思,黄有亮不会知道。他们很少吵架,偶尔争执,黄有亮不出一刻钟,就会来道歉。
	在唐茜的计划里,黄有亮一定要读个博。哪怕不出国也没关系,读本校也行,她喜欢的,就是这种优秀的男生。但她没想到,在这件事上,黄有亮明确拒绝,不肯让步,甚至他签的公司远在北京,似乎铆足了劲,要跟她撇清关系。
	[b]▍五分钱硬币[/b]
	跑完那场马拉松后,唐茜有过无数次想去北京找黄有亮的冲动。可一直拖到光棍节,她还是一个人。
	光棍节那天,唐茜将购物车里的东西一次性付了款。待收货的数字变成“26”时,心情大好。就在这时,QQ上弹出一条“失恋展”的新闻。
	打开网页后,唐茜睡意全无。那条新闻配的图片,是她再熟悉不过的两枚五分钱硬币。上面分别印有她和黄有亮的出生年份,1987和1986。黄有亮凭什么将它们放到失恋展?
	她很想找黄有亮大吵一架,奈何从分手那天起,她就抹去了有关他的所有联络方式。
	第二天,唐茜顾不得要和客户签个大单,一大早就赶去了环球港。她在那儿,不仅见到那两枚硬币,还见到失恋展的负责人,黄有亮。
	穿得光鲜亮丽的唐茜姑娘,在人群里,哭得像个小孩子。黄有亮笑容温柔地看着她,仿佛一切胜券在握地说:“就知道你会来,但没想到这么快。”
	唐茜哭得更厉害,她攥着拳头,一下下打在黄有亮身上。顾不得那么多人在场,黄有亮将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现在能够确定,爱的人是我吗?”
	怀里的姑娘,将头点得像是鸡啄米。她当然爱他,只不过表达爱的方式,出了一点偏差。
	其实,黄有亮不在的这段日子,她有见过从美国回来探亲的何冬。何冬没有变丑没有变胖,甚至沾了点洋气之后的他,更加养眼和帅气。但奇怪的是,唐茜的心,平静得让她有些怀疑,自己当年是不是真的喜欢过这个少年。
	《致青春》里,郑薇说,爱一个人,要像山川爱河流。唐茜当时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和黄有亮在一起的日子,她爱他,却总想改变他。
	还好,这个世界上,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